English

商家演化“一律10元”

■经济观察
1998-09-11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从如雨后春笋般一夜间红遍大江南北到由于“过度繁殖”而导致闭门关张,十元店作为一种独具特色的营销方式已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阶段,但其所体现的营销观念和营销技巧也给予一些精明的业主以独特的启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而且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了新的拓展和进一步发扬。

走上街头,不难发现这样一些招牌或者口号:“百元皮鞋店”、“本店女装一律78元”、“十元餐厅”、“本酒店55元全家福”,当然更多的则是业主拿着喇叭高喊着“一律2元”、“一元三个”——这一切无不表明十元商店在内容和形式上所发生的变化。

可以发现,这些新的拓展形式无一不与“十元商店”有着某方面的类似,但又都不是简单机械的照搬,而是积极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的产物。一百元鞋店的老板说:“我这店就是专门针对这个消费层的消费者,生意反而比以前的‘大而全’好多了。”而一个“十元餐厅”的老板则说:“这儿附近有一所学校,学生钱不多,但人数多,我贯彻薄利多销的原则,生意比旁边几家都好。”

在优化发展的同时,这些新的定价营销形式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很多消费者都对那些拿着喇叭高喊“一律2元”等这种促销方式很有意见:“一看就好像要受骗”、“噪音污染环境、干扰别人工作”……更多的消费者则担心这些以“薄利多销”为宗旨的商家提供的商品的质量,一位女士在一家“一律2元”的小商铺买了一卷花线,她自己也不相信竟有这么便宜的东西。事实上也是:她花2元钱买了一废物——花线一拉就断!业内人士分析,这些形式其实是一种营销技巧的运用,多数打的仍是“降价牌”,也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长久之计关键在于要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服务和“物美价廉”的商品,质量对于任何一种营销形式来说都是市场竞争中致胜根本和决定因素。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